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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毒不應形成國家迫害 蘋果 2007年05月31日

這陣子不少藝人印堂發暗,被政府抓去驗「毒」,非常解high。尼采認為文明來自兩種源頭︰阿波羅和戴奧尼索斯。前者是太陽神,代表勇氣、正義、理性、秩序、上進、奮鬥、虔誠、禁慾、嚴肅、誠實等等美德,表現出來的就是法律、政治、體制、社會、價值、信仰、道德、傳統等。後者是酒神,代表頹廢、縱慾、感性、快感、滿足、靈感等,表現於外就是藝術、文學、音樂等。所有的國家機器和正統宗教,包括儒家文明都視酒神後代如寇仇,必將之「規訓與懲罰」而後已。然而,文明是兩種都不可偏廢的;而人類兩種都需要。


管制大麻純粹偽善
台灣繼承中國歷史記憶,把藥物濫用連結上鴉片戰爭,因而冠以「毒品」,汙名化某些藥物,使國家得到對「生命政治」的「治理」的正當性。台灣沒有去中國化,中國民族主義的意識,仍然在台灣官員的反毒大腦裡。
在麻醉藥物的六大分類裡,幻覺誘發劑和大麻劑類其實是無「毒」的,像LSD(迷幻藥)、大麻、快樂丸等。所有藥物都有副作用,大麻等的副作用比酒類或其他正當藥物少,管制純粹出於偽善與潛意識恐懼。


不可變成迫害人權
恐懼什麼?主流的社會價值像是宗教、國家、道德恐懼這類藥物的「反社會」和「反文化」意含,和所彰顯出「壓迫╱反抗、解放」的形式,以及對與主流價值虛無斷裂的焦慮。藥物使用也使邊緣空間擴大,國家的監視和干預也必然加強。此外,還有世代鬥爭的成分,青年次文化將援引嗑藥同儕的支持對抗上一代。這些道德恐慌進一步擴張並鞏固了主流的權力。
根據迷幻藥之父霍夫曼和李瑞的親身體驗敘述,嗑藥會產生脫離自己軀殼的感覺,開啟通往另一世界的門扉,見到各種美景,聽到美妙的音樂,改變對「真實」的概念,並增強藝術創作靈感。這種心靈拓荒、開發內心獲得的愉快經驗,連著名作家赫胥黎都樂此不疲。這是人權、是身心自主權,國家的干涉應有分寸。
對某些有害的「毒品」應該管制,對某些害處不大的則應放鬆,絕不可像現在這樣獵巫式地對特定族群(藝人)展開迫害,那是迫害人權中的快樂權。至於販售「毒品」最重可處死刑,更是野蠻落後得不像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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