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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轉 關愛之家愛滋患免搬遷
一審敗訴遭逼遷 二審法官:新法保障居住權
蘋果日報2007年08月08日

【綜合報導】收容愛滋病患的「台灣關愛之家協會」搬進台北市再興社區後,住戶擔心遭感染,以關愛之家私自收容愛滋病患違反社區規約,要求搬遷。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,立法院上月已通過保障愛滋病患居住權,昨逆轉一審判決,改判關愛之家不用搬家確定,這是首宗確認愛滋病患居住權的法院判決。

鄰居仍稱不安心
再興社區管委會主委陳愛潞昨無奈說:「立委保護愛滋患者的權利,那我們這些鄰居的權利,立委有保護嗎?我們看不到配套,請政府和立委也讓我們住得安心吧!」關愛之家發言人韓國強則說,獲得勝訴固然開心,但為避免刺激鄰居,會低調再低調,不會辦慶祝活動。
高院表示,今年七月施行的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》明訂:「感染者的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,不得予以歧視、拒絕其就學、就醫、就業、安養、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待遇。」
法官認為,沒該條例前,管委會有權根據社區規約要求愛滋病患遷離社區,但如今法律已保障愛滋病患居住權,管委會不能再用違法規約,拒絕愛滋病患同住。除非住戶能舉證愛滋病患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行為,再依規約要求關愛之家遷離社區。
另外,在台中市經營「向陽之家」收容遭家暴、性侵等不幸少年同遭社區抵制的張良卿,昨天得知高院判決後說:「世界是公平的!」但他也感慨,台灣大環境對於弱勢團體仍充滿了排斥、誤解。關愛之家發言人韓國強說,為釋出善意,先前已把社區居民認為不道德(經由同性或複雜性行為感染)的男性感染個案,轉送至南部收容中心,目前關愛之家以收容婦幼感染個案為主,共二十三名愛滋感染者中,有十二位是小朋友。


關愛之家協會小檔案
成立時間:1986年楊捷因接觸愛滋感染者,開始提供無家可歸感染者住宿,2003年底成立協會。
疑點:台北有兩處、高雄一處,大陸也設有據點;另有企業家願捐5千萬元,在台中建立新據點。
經費來源:衛生署每年補助130萬元,其餘靠各界捐款,協會每月支出約110萬元。
聯絡電話:(02)27389939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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